11月2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近日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实施细则》重点对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在10个方面31项任务作出部署安排,为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还将部分重点任务扩展至全省17市,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持续时间。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不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全省生态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继续保持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1-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46μg/m3、91μg/m3、16μg/m3、31μg/m3,同比分别下降16.4%、11.7%、33.3%、8.8%;重污染天数平均为6.2天,同比减少5.6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25,同比下降12.4%;优良率平均为58.6%,同比增加2.0个百分点。
但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能否巩固持续改善成果,秋冬季是关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论”,扎根思想深处,以坚强意志和有效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诠释“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深刻内涵。二要聚焦重点,扎实突破。要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加快推进31项任务件件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加大清洁取暖工作执行力度,坚决守住保障民生取暖这个底线和红线,在应急情况下坚决落实“压非保民”措施。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落实减排措施,同时要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三要加强监督,严厉问责。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县(市、区),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