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我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新能源替代。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南京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资金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发至邮箱(njhbjwkc@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
附件: 南京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资金补贴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2025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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