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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电力九江电1、2号机组超低排放通过环保厅批复

日期:2018-11-20    来源:国华电力  作者:石财荣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11/2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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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超低排放 燃煤电厂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

    近日,国华电力九江电厂正式取得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和2号机组废气超低排放予以确认的复函》。
 
    为顺利批复,该厂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监测单位以及江西省环境监测站、九江市环境监测站等16位代表,召开1、2号机组超低排放验收会。验收组经现场检查一致认为1号、2号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CEMS在线监测均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超低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满足享受超低排放电价条件。
 
   该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通过环保厅批复,可增加0.5分钱的环保补贴电价,为实现2018年生产经营目标以及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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