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顺利完成长江经济带(安徽)水站建设任务,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就开展长江经济带(安徽)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建设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长江经济带(安徽)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是实现水质预警、及时防范水污染风险的重要手段。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水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水站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水站建设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配套资金,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水站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各市要完成所有水站仪器设备、站房及附属设施的招标采购工作;2019年4月底前,完成水站建设任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新建水站的试运行及验收,7月份由省厅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的连续自动监测,实时数据省市共享,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
《通知》强调,各市在新建水站时,要严格履行招标采购相关手续,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进行站房和采水设施建设;新建水站还要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文化建设方案(试行)》同步推进文化建设,结合当地特点,打造既相对统一又各具特色的长江水站安徽的样板。
2019年1月起,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各市水站建设进度每半个月调度通报一次,各市于每月3日、18日前将前半个月进展情况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