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是以石油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石油化工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1月底,克拉玛依市开展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情况专项检查。
为全面加强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全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44号),2018年8月26日,克拉玛依市环保局编制完成《克拉玛依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环保局,明确了职责;2018年10月26日,向各区转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8】150号)(以下简称《方案》)。11月底,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对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克拉玛依市有VOCs重点监管企业23家,主要分布在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和独山子区。其中,克拉玛依区9家,独山子区9家,白碱滩区5家。截至目前,23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中,已开展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企业有11家;准备开展监测工作的企业有7家;因公司注销,不需要监测的企业有1家;因停产暂时未开展监测的企业有4家。
接下来,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重要意义,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任务。同时,将加强能力建设。要切实保障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所需人员、经费等,将监测人员培训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强化人才队伍培养,不断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管理水平,为全面落实我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打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