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加强
餐厨垃圾管理,阻断泔水流向养殖场或其他非法渠道。根据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的紧急通知》(延城管执发﹝2018﹞350号)文件要求和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安排,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保卫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梁小虎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高志远 县环境卫生站站长
白军阳 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
冯彩霞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高志远担任,主要负责县城区责任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白军阳担任,主要负责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
二、加强餐厨垃圾收运排查和管理工作
(一)全面开展排查。立即组织对城区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排查,摸清餐厨垃圾(含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数量以及去向,加强源头管控,建立餐厨垃圾台账管理制度。
(二)加强签约管理。将同城区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和个体经营户签约管理作为餐厨垃圾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城区内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范围,并将未签约单位作为检查管理的重点。
(三)处置管理工作。餐厨垃圾应运往
生活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实收运、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四)相关要求。要加强对收运、处置过程中相关台账记录、资料报送(每天下午四点前将餐厨垃圾处理情况报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按月将本县区内餐厨垃圾收运签约家数和收运量报市局市政科)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管理。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个体经营户不执行餐厨垃圾交付收运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记录台账的,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应依法予以査处;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应按照要求如实报送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坚决阻断餐厨垃圾(泔水)流向养殖场。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要加大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各餐饮、食品加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自行处置;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及污水收集管道,不得倒入旱厕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不得使用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餐厨垃圾喂养畜禽。一经发现,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