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固废处理 » 正文

启迪桑德为实施海南省东方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包)PPP项目对海南启迪进行增资(系列公告)

日期:2019-01-25    来源:证券时报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1/25
10:1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 启迪桑德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实施海南省东方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包)PPP项目,公司决定以增资扩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启迪”)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城投”)以实物资产评估作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启迪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70%、3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冶桑德清波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湖北省大冶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大冶桑德清波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清波”)增资,将其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9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冶清波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100万元,其中,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焚烧发电改造工程,公司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通”)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全部由公司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通辽华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7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7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公司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授信总额度内签署前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7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及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效率,公司拟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7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经协商公司将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清控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清控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公司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清控财务公司申请的统一授信额度提供全额担保。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文辉先生、孙娟女士、马晓鹏先生回避了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与清控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对清控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文辉先生、孙娟女士、马晓鹏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清控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风险处置预案的结论性意见。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文辉先生、孙娟女士、马晓鹏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为5%-6%(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清华控股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清华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清华控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文辉先生、孙娟女士、马晓鹏先生回避了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公司对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在本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文辉先生、张仲华先生、马勒思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14:30-17:00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9号)。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03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年1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将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且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杨蕾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为5%-6%(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在审议本次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回避了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0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实施海南省东方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包)PPP项目,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增资扩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启迪”)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城投”)以实物资产评估作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启迪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东方城投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70%、3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为实施湖北省大冶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大冶桑德清波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清波”)增资,将其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9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水务”)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冶清波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100万元,其中,启迪桑德水务出资人民币3,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3、对外投资事项三
 
  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焚烧发电改造工程,公司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通”)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全部由公司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通辽华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3,1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3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8%。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冶桑德清波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项目的建设需要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公司将视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与非关联法人东方城投对海南启迪进行增资扩股,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77987109753
 
  公司住所:海南省东方市东海路工商银行5楼
 
  法定代表人:宋甲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绿化带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住配套设施项目、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建设项目、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土地开发与整合以及市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凡涉及到行政许可证的需凭证经营)。
 
  股权结构:东方市人民政府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东方城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失信情况说明:东方城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对大冶清波进行增资。启迪桑德水务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399470070L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环宇路3号1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李星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饮用水供水服务;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污水治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启迪桑德水务100%的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失信情况说明:启迪桑德水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华通进行增资,不涉及交易对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海南启迪增资扩股时,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东方城投以实物资产评估作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3、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海南启迪成立于2017年8月,主要负责实施东方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包)PPP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南启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68.53万元,负债总额230.31万元,净资产338.22万元,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53万元,净利润-1.78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海南启迪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659.26万元,负债总额2,695.42万元,净资产963.84万元,2018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32.31万元,净利润465.62万元。海南启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启迪桑德水务对大冶清波增资时系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本次增资前后大冶清波股权结构为:
 
  3、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大冶清波成立于2008年10月,主要负责实施大冶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冶清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290.70万元,负债总额4,295.19万元,净资产2,031.50万元,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7.66万元,净利润147.47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大冶清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157.15万元,负债总额4,204.94万元,净资产1,952.2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3.85万元,净利润68.17万元。大冶清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公司对通辽华通增资时系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本次增资前后通辽华通股权结构为:
 
  3、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通辽华通成立于2006年1月,主要负责实施通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辽华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9,352.76万元,负债总额28,196.38万元,净资产1,156.37万元,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8.91万元,净利润-446.64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通辽华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2,509.80万元,负债总额31,279.59万元,净资产1,230.2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87.54万元,净利润73.83万元。通辽华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
 
  公司与东方城投就海南启迪增资扩股事宜签署了《增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方市城市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1、海南启迪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东方市人民政府授权出资方,同意用政府移交设备评估价值中的600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600万元,剩余部分900万元由原股东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2、增资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70%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30%的股份。
 
  3、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甲方委派。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甲乙双方各委派1人,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主席由双方协商确定委派。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推荐人选,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权利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对控股子公司大冶清波增资,无对外投资协议。
 
  (三)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华通增资,无对外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将具体实施当地环保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0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7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保理、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
 
  一、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授信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0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及相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及提高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具体如下:
 
  同时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温县温泉镇鑫源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岳凤杰
 
  注册资本: 人民币4,900万元
 
  主营业务:贵金属延压加工;电子电器废弃物的回收、拆解、利用及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废旧电瓶、电池回收、拆解、利用等。
 
  成立日期: 2006年7月7日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90%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981.09万元,负债总额47,276.8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7,276.89万元),净资产1,704.2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9,705.67万元,利润总额1,372.53万元,净利润13,72.53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56,896.21万元,负债总额51,611.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4,916.44万元),净资产5,284.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71%;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028.88万元,利润总额3,708.45万元,净利润3,580.4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桑德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汩罗新市镇新书村
 
  法定代表人:韩晖
 
  注册资本: 人民币8,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电子电器废弃物的回收、拆解、利用及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废旧电瓶、电池回收、拆解、利用等。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5日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80%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8,041.20万元,负债总额26,114.6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2,314.60万元),净资产11,926.6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6,795.81万元,利润总额255.55万元,净利润121.3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38,249.06万元,负债总额23,417.1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4,465.28万元),净资产14,831.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22%;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204.22万元,利润总额3,096.28万元,净利润2,905.3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广水桑德皓源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九龙河社区
 
  法定代表人:董赋斌
 
  注册资本: 人民币1,875.51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相关业务;污水处理技术、排水管网、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 2018年5月21日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0%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5,851.44万元,负债总额23,975.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3,975.93万元),净资产1,875.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75%;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枝江桑德润清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滕家河三组
 
  法定代表人:裴爱军
 
  注册资本: 人民币4,500万元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排水管网的建设及维护。
 
  成立日期: 2018年5月25日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0%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6,746.19万元,负债总额4,046.1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046.19万元),净资产2,7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98%;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名称:通城桑德隽清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通城县关刀镇官塘社区三组68号
 
  法定代表人:毛红艳
 
  注册资本: 人民币7,615.77万元
 
  主营业务:通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技术、排水管网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日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65%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13,700.12万元,负债总额8,749.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749.87万元),净资产4,950.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7%;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并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主要为再生资源及水务处理业务,鉴于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层面,需要集中其融资能力,统筹考虑安排融资计划,拟采取为其提供担保的形式,解决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良性循环,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意向书。前述控股子公司在《反担保意向书》中承诺:向公司提供关于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全额反担保,正式反担保协议在贷款事项达成时由各方正式签署。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本次申请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同时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意向书,承诺向公司提供关于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全额反担保,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在公司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发生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6,096.19万元。
 
  2、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13,996.19万元(含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2,310.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0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将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担保。
 
  2、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担保。
 
  2、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文辉先生、孙娟女士、马晓鹏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7097XM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0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3日
 
  营业期限:2015年04月13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持有财务公司 100%股权。
 
  2、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5.84亿元,负债总额93.56亿元,净资产32.28亿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07亿元,利润总额1.76亿元,净利润1.31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91.89亿元,负债总额58.35亿元。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6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86亿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清华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5年4月7日领取了《金融许可证》。财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统一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统一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统一综合授信服务;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2、统一综合授信服务:2019-2020年度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时,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同意。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根据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上述关联存贷款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0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为5%-6%(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清华控股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截至目前,清华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文辉先生、孙娟女士、马晓鹏先生以及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按照清华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和利率上限计算,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不超过5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8%。本项关联交易须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名称: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 A座15层1503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985670J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科技、经济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及人员培训;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高科技企业孵化。
 
  股权结构:清华大学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清华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清华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为5%-6%(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清华控股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十二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5%-6%(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五、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因短期资金需求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借款币种和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2、借款用途:此项借款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利率:5%-6%(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
 
  4、担保:无。
 
  5、协议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并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金和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是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上述关联人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0元(不含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金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09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0日(星期日)15:00至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0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名名称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7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7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1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3、4为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31日一2月1日9:30一11:30,14:30一16:30。
 
  3、登记地点: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维娅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1102
 
  (5)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桑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2月11日召开的启迪桑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桑德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10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所述内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外担保事项:
 
  1、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61,2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为子公司赣州虔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桑德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瑞安紫光水业有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限公司、崇阳天清水务有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黄冈桑德禹清水务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毕节市碧清生物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18,206.66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56,096.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8年5月3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4,50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桑德新环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91392018280053),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139201800000003),为桑德新环卫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基于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桑德新环卫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1亿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水”)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ZH1800000148155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公担保字第DB1800000105542号),为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保证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襄阳汉水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襄阳汉水的担保余额为4,200万元,襄阳汉水可用担保额度为8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鱼嘉清”)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ZH18000000156967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民生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公担保字第DB1800000105542号),为嘉鱼嘉清向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10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保证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嘉鱼嘉清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嘉鱼嘉清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嘉鱼嘉清可用担保额度为2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524783),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524409_001),为浦华环保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与该行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度为12,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2)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浦华环保的担保余额为1,400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浦华环保的担保余额为13,400万元,浦华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48,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益源”)提供担保额度为31,000万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州益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潍坊分行”)签署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潍借字2018-1111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兴业银行潍坊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潍借高保字2018-1111号),为青州益源向兴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的31,000万元14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青州益源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青州益源的担保余额为31,000万元,青州益源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赣州虔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虔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赣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10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赣州虔清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赣州虔清向民生银赣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目前为赣州虔清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2、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桑德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艾瑞”)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郑州分行”) 申请的5,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河南艾瑞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河南艾瑞向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目前为河南艾瑞向该行申请的该笔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3、2008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的17,850万元10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87.5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的17,850万元10年期项目贷款全部归还完毕,浦华环保目前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4、2014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7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6,375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7年期项目贷款于2018年9月、12月分别归还本金375万元及500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
 
  5、2010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的6,72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03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的6,72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本金75万元, 浦华环保目前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955万元。
 
  6、2017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安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紫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瑞安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瑞安紫光向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本金50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瑞安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9,950万元。
 
  7、2012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邑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紫光”)为浦华环保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东单支行”)申请的9,800万元8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昌邑紫光为浦华环保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1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浦华环保向华夏银行东单支行申请的9,800万元8年期项目贷款于2018年11月归还本金700万元,昌邑紫光目前为浦华环保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400万元。
 
  8、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93个月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包头鹿城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25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包头鹿城向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950万,公司目前为包头鹿城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6,300万元。
 
  9、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7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3,725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25万,公司目前为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
 
  10、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国瑞”)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1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淮北国瑞向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北国瑞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7月6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北国瑞向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1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0万元,公司目前为淮北国瑞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930万元。
 
  11、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桑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铁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请的4,300万元1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芜湖桑青向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芜湖桑青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4,2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芜湖桑青向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请的4,3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0万,公司目前为芜湖桑青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4,130万元。
 
  12、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城格瑞”)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12,000万元15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双城格瑞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双城格瑞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02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双城格瑞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12,000万元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50万元,目前公司为双城格瑞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10,670万元。
 
  13、公司于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国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2,4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22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2,400万元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90万元,目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2,130万元。
 
  14、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德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28,000万元13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鸡西德普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鸡西德普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7,5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鸡西德普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28,000万元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目前公司为鸡西德普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27,000万元。
 
  15、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0万元10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3,15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5,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50万元,公司目前为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2,900万元。
 
  16、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625.01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8.33万,公司目前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566.67万元。
 
  17、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崇阳天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天清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3,200万元10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崇阳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975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3,2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5万元,公司目前为崇阳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900万元。
 
  18、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邑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不超过9,000万元8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8,3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3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9,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00万,公司目前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600万元。
 
  19、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7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6.25万元,公司目前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643.75万元。
 
  20、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冈桑德禹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禹清水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13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黄冈禹清水务向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黄冈禹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3,962.5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黄冈禹清水务向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7.50 万元,目前公司为黄冈桑德禹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3,925万元。
 
  21、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尚环保”)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24,000万元12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3,4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24,000万元贷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00万元,目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23,200万元。
 
  22、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东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请的不超过24,500万元12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楚雄东方向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楚雄东方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3,9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3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楚雄环保向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请的24,5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8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000万元,公司目前为楚雄环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2,900万元。
 
  23、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毕节市碧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清”)向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租赁”)申请的3,1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毕节碧清向该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3,1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3,1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58.33万元,公司目前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841.67万元。
 
  24、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 申请的7,950万元20个月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7,95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7,950万元20个月融资租赁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70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7,380万元。
 
  25、公司于2017年9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申请的90,619.41万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26,116.51万元。在公司本次为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5,486.79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桑顿新能源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的90,619.41万元借款,于近期归还该笔借款中的本息11,021.31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28.82% 对应解除担保金额3,176.34万元,目前公司为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2,310.45万元。
 
  26、公司于2017年12月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瑞新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13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爱瑞新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9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爱瑞新宝向民生银行成都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贷款于2019年1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爱瑞新宝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1,400万元。
 
  27、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水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817.6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2018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182.4万元,公司目前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余额为11,635.2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56,096.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