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表水方面。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62.7%,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6.0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改善7.3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2%,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6.0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改善1.2个百分点。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22.4%的断面水质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上升3.4个百分点。
饮用水方面。2018年,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省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2018年,全省各设区的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166个黑臭水体中,162个已整治完成,整治完成率为97.6%,其中济南、青岛2市完成率为100%,完成了年度任务。各设区的市中,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原莱芜、聊城、德州等14市均已消除或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近岸海域方面。2018年,我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海水)面积比例为84.2%,总体保持了稳中向好趋势,海洋生态系统基本稳定,海域环境质量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全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等攻坚战作战方案,系统谋划水污染防治攻坚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措施。配合制定实施《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及省级河流、湖库“一河一策”、“一湖(库)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全省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2.严格日常监管。每月全面剖析全省水环境形势,研判国控、入海、省控等断面水质变化趋势,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2018年发出预警(督办)函近40期。针对部分断面超标情况,以厅党组名义向9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致信,通报水环境形势;对12个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重点调度,对4个责任县(区)涉水建设项目进行区域限批。持续推进落实“水十条”重点任务,全省列入年度整治计划的383家企业已全部或基本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9341家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完成率达到98.7%,完成数量和完成率均居全国前列。
3.全力推进攻坚。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联合省水利厅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截至2018年底,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4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联合省住建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先后对淄博、滨州等9市82条黑臭水体逐一现场巡查,徒步巡河208.3公里,完成入户调查问卷8312份,调查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站)35家,发现问题183个。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联合省直14部门印发实施《山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针对不能稳定达标入海河流逐一编制达标方案,75个入海排污口全部纳入台账管理。2018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状况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