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
环保税法”)正式实施以来,
云南省税务、财政、
生态环境等部门紧密配合、有效联动,通过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环保税法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抓实征前准备、强化后续管理等多种措施,实现了环境保护费改税平稳过渡,首年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共征收入库环境保护税21337万元,减免税款5350万元。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作用逐步发挥,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日益显现。
部门协作全面推进改革落地
贯彻落实环保税法、开征环境保护税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平稳落地,对云南省各级各部门都是一场非同寻常的考验。
云南省税务局认为,征收好环境保护税,能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有利于倒逼企业治污减排,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工作目标落地,有利于早日将云南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通过综合分析研判,云南省税务局认清并提出了亟待相关部门协力解决的四大难题:一是环境保护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税务人员难以迅速理解污染当量、监测报告、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有关概念及具体内容。
二是环境保护税对部门协作的要求高,根据环保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征收管理方面对生态环境部门的依托明显,包括纳税人认定识别、监测数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以及纳税人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的适用是否准确等,均需要依托生态环境部门认定。
三是排污许可、环保监测、排污系数、抽样测算等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完善或表述不完全统一,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四是涉税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完成数据标准化,直接影响环境保护税涉税数据信息有效传递。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云南省税务局准确把握环境保护税的主要功能定位,与省财政、省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配合,及时向省政府汇报环境保护税征收贯彻落实工作事宜。
按照云南省政府的要求,省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贯彻环境保护税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省税务局与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明确协作事项。省税务局内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贯彻环保税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层级税务机关及内设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聚力攻坚及时破解瓶颈难题
云南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抓实纳税识别,抓深辅导培训,想方设法破解环境保护税征收中的各种难题。
在纳税识别方面,云南省各级税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数据,进行清洗清分、补充完善和核实确认,归集梳理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基础信息,不断加强与税企及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和互动,既保证了信息采集的清晰完整,理清了环境保护税税源情况,又帮助纳税人熟悉了环保税法,明确了自身纳税义务,为有序有效征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环境保护税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云南省税务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数次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政策规定、申报事宜、系统配置,及时指导基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以及纳税辅导工作。
云南省税务局和省生态环境厅两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沟通协调,指导各级税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配合。在省级层面,安排排污费征管业务专家骨干进驻省税务局工作,及时解答解决环保方面的专业疑难问题,积极协调各基层税务、生态环境部门对接统筹好有关工作事项;在市县级层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业务骨干与税务人员一道参加对纳税人的联合辅导工作,首个征期环保业务人员进入各地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干部共同工作。
通过对纳税人开展集中培训辅导、重点入户辅导、办税服务厅现场辅导以及环境保护税微信群、QQ群等多渠道多方式,税务和环保工作人员向纳税人细致讲解环境保护税的表单填写、类目选择、计算方法、申报缴纳等相关业务知识,及时协同研究解决纳税人申报疑难问题。
可以说,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在有效研究解决纳税人的难点堵点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8年,云南省组织各地环境保护税培训共计493次,受训人数达14149人;开展纳税辅导1585次,辅导人数6000余人,确保实现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
优化服务不断增强改革实效
为确保环境保护税征收高效推进,云南省在抓透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跟进后续管理等方面下足了功夫。
云南省税务局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发布《致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公开信》,向全省广泛宣传介绍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优惠政策、纳税地点等主要政策。与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协调,推动同步公告本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事项和抽样测算办法。并通过主流媒体、在线访谈、12366服务热线等多样化载体,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税促进治污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形成环境保护的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
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云南省立足于“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流程,及时完成了全省环境保护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配置准备,顺利部署电子税务局网报系统联调测试,积极搭建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研究落实税务环保涉税信息共享交互相关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办税厅服务,便利纳税人申报缴纳,帮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
根据环保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机关需要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传递的数据进行比对,对两者不一致的,根据生态环境部门传递的数据进行纳税调整。云南省税务局及时规划应对,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下发了涉税信息共享交互的过渡管理办法,在平台功能完全实现之前,将数据交互沉降至县级部门,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要求的方法、内容、时限频次和介质载体,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数据比对、复核、调整等,增进数据归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促使基层工作链条循环有序稳定运行,确保环境保护税征管衔接到位。
政企合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环境保护费改税运行一年来,在云南省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下,纳税人的环保意识和纳税遵从度不断提高,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减少排放的行为更加自觉,环境保护税绿色效应初步显现。
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环境保护税申报情况显示,其氮氧化物排放量从上年同期的340640kg下降到254800kg,同比下降25.2%,缴纳环境保护税36万元,比上年同期缴纳的51万元排污费减少了30%。
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2018年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由上年同期的95464kg下降到当期76542kg,同比下降19.82%,三季度企业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89634元,同比上年排污费减收37%。
随着环境保护税实施后税收优惠力度的加大,部分纳税人负担明显下降。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大污染治理投入,2017年投入200多万元对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2018年三季度企业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83259.89元,减免税款41629.93元,最终实际缴纳环境保护税41629.96元。
据了解,当前,云南省税务局正在借助绩效考核,组织全省税务部门抓好环境保护税改革效应分析,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馈改革成效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征管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税务、生态环境、工信、农业、住建等有关部门将加强环境保护税纳税识别,加紧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数据信息更加及时有效交互共享,联合建立环境保护税复核长效机制,强化排污者责任,形成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环境保护税征收的杠杆调节作用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