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19年4号公告,公告表示,自即日起解除对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增加
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详情如下: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 告
2019年4号
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对部分产业集聚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
区域限批的公告》(公告2018年 6号),对2017年底前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及在线监控设施的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过整改,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已按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达到解限要求。经研究,自即日起解除对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应认真落实国家、省水污染防治要求,根据园区发展情况及时完善配套管网,确保建成区域管网全配套,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019年3月14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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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区域限批”
为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规范区域限批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原环境保护部制定实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9号)。
“区域限批”,是环保部门出台的行政处罚措施,目的是防止一些地方、行业违背国家产业政策,违法发展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破坏当地环境资源的行为,其具体做法是环保部门一旦发现有企业或地区出现频繁的或者严重的环境问题或事件,则有权停止审批该区域内所有项目,循环经济类项目除外,直到受处罚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