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省
环保督察以及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内江市采取四大举措,加快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一)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重要整改工作亲自研究、协调、督办。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121次,召开专题会议15次,现场调研督导18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截至2019年6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8项整改任务和13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2项整改任务和97条整改措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移交信访投诉件完成率分别为98%、82.2%;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
(二)百日攻坚推整改。明确项目审批、用地保障、资金筹措等12条举措,从5月下旬起,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攻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生活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区
黑臭水体整治、劣Ⅴ类水库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截至6月底,攻坚计划的14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开工,并完工3个;内江市生活垃圾中心填埋项目、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内江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给水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全部完工,内江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工程、马鞍山变电站垃圾压缩式中转站等13个项目均已开工;龙凼沟、小青龙河等5条黑臭水体整治推进顺利;市中区、东兴区共55座水库解除养鱼承包协议,新增消除劣V类水质水库23座。
(三)督查督办促整改。市环保督察办组建3个现场检查组,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现场督查,截至目前,共现场检查点位182个,发现问题点位53个,制发督办通知和提示函11起,督促各责任单位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推进滞后、问题突出的10个整改点位进行“解剖督查”、跟踪督查。市纪委对相关单位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严格打表逼整改。出台《内江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对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提高到占考核总分值的16%,并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市政府对全市环保党政同责考核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信访投诉集中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集体约谈。严肃追责问责整改过程中“不重视、不努力、不认真”的行为,共问责57个单位、341人,始终保持强力整改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