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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雄安分行营业用房室内空气治理(除甲醛)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8/2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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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空气净化 室内空气净化 招投标

   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开发银行河北雄安分行营业用房室内空气治理(除甲醛)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河北雄安分行营业用房室内空气治理(除甲醛)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CT-190122-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士琼
  项目联系电话:186321903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
  联系方式:苗云龙 0311-855187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士琼 0311-83086995 1863219038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河北雄安分行营业用房室内空气治理(除甲醛)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概述:河北雄安分行营业用房 2600 平米除甲醛服务,对墙面、天花和地面、装饰板材、所有装修木制品、室内家具(含家具内外表面)、各种柜、桌进行治理,对室内游离甲醛等污物的消除,对室内苯系物、TVOC等污染物进行降解及消除;对室内装修及家具的异味进行处理。
  项目服务期限:7日。
  最高限价:10.4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加磋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3)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7)(如邀请招标)投标人必须得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才能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3)现场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2室)。(4)标书发售联系人:薛士琼(5)联系方式:电话:0311-83086995、18632190389传真:0311-8308699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路开行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0.2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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