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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10月1日起取消环评资质!环境监理、试生产统统都没了

日期:2017-08-24    来源:生物质能源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08/2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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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务院 环境保护 资格证书审查制度

   国务院以国务院第682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并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照新老《条例》发现,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一是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二是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三是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四是明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法律地位;五是取消“试生产期间要求”。六是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同时,其他与新环评法,环境保护法不一致的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如对于职能交叉和审批前置等进行简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并没有明确环境监理地位,没有提到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同时,也没有明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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