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站增设参数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74670020021
项目联系人:吕猛
项目联系电话:0312-5888522
采购人:清苑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清苑区光泽路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012394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888522
预算金额:1292.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11月14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10-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10-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子公司或其母公司为员工正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本项目拟针对清苑区17个乡镇小型空气自动站增设参数,扩充至六参数;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备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才能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