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号消息,2019年9月23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淮南市开展督察工作,督察时发现,淮南市部分地区对煤矸石、粉煤灰、煤泥等煤系固体废弃物统筹谋划不够,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管缺失,
扬尘污染十分严重。
基本情况
2019年1-9月份,淮南市大气环境质量处于全省落后位次,PM2.5浓度位列全省第二,PM10浓度不降反升,绝对值及上升幅度均位列全省第一。督察组于9月28日、10月2日,分别对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等地的煤炭生产企业及煤矸石等煤系固体废弃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暗访,发现上述企业普遍存在无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堆放加工点多面广,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督察组共对凤台县、潘集区、谢家集区20余家煤矸石、粉煤灰、煤泥堆放加工点进行了暗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无一家符合环保要求。这些堆放加工点规模小,点多面广,工艺落后,很多堆放加工点就是一台粉碎机,一张筛子,一块空地,就地加工、销售,散状物料露天堆放,物料未采取密闭、围挡、覆盖、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堆放场所未硬化,地面积尘严重(积尘厚度有3-5厘米,有的甚至达5-10厘米)。督察组还发现,部分已清理取缔的堆放加工点,未进行生态修复,且存在“死灰复燃”现象,甚至个别堆放加工点采用“游击战”方式逃避监管。周边群众反映环境污染严重,“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
随处可见的物料堆场:露天堆放,无任何防尘抑尘措施
(二)煤矿企业管理粗放,固体物料随意处置。
督察组在对朱集矿、潘北矿等煤矿企业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环保现象。煤系固体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围挡、覆盖、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在转运过程中,也未按要求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冲洗等措施,导致厂区内部灰尘满天飞。此外,煤矿企业将煤矸石、煤泥等煤系固体物料,随意外包给不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导致矿区周围无序地散布着许多堆放加工点,造成矿区周边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煤矿生产企业厂区:物料露天堆放,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
(三) 运输车辆管理无序,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淮南市煤系固体废弃物运输方式较为单一,主要通过道路运输。督察组发现,运输车辆车身未冲洗,污垢不堪,物料未覆盖,且超载超重,导致道路损毁严重,普遍存在沿途撒漏现象,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严重
(四)制砖企业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
煤矸石主要用于砖窑厂制砖原材料,矿区周围砖窑厂分布密集。督查组先后对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等地的8家砖窑厂进行了暗访,发现制砖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固体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围挡、覆盖、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物料堆放点及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
制砖企业生产现状:设施简陋,无防尘、抑尘措施,污染严重。
(五)环保督察整改不力,反馈问题依然存在。
上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多次反映的岳张集镇、潘集矿、顾桥矿等地周边的煤矸石堆放加工点,以及谢家集区鸿业砖瓦窑厂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当地上报整改情况为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里验收。但此次督察组实地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上报完成整改的企业现状:烟尘四起,物料露天无序堆放
原因分析
(一)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不严不实,造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较为滞后。淮南市部分县区及相关部门还没有在根本上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够重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细。
(二)谋划不足,绿色发展引导不够到位,造成突出环境问题难以根除。淮南市在煤系废弃物再利用上缺乏政策指导,绿色发展的思路不宽、方法不多,造成行业总体上技术落后,工艺简单,生产粗放,管理无序,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三)沟通不畅,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失,造成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淮南市相关职能部门认为辖区内煤矿企业为省属国有企业,在沟通协调上存在一定障碍,在日常监督管理上存在畏难情绪,在面对突出环境问题时,不敢较真碰硬,甚至有时还相互推诿扯皮。在煤系固体废弃物产生、存储、外销、转运、加工等环节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城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属地政府之间未能有效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