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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混入普通垃圾 回收公司被罚6.6万元

日期:2019-10-25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10/2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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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废处置 危险废物 危废回收公司

   近日,哈尔滨绿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擅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被市生态环境局开出6.6万元的环保罚单。
  不久前,市生态环境局在检查中发现,哈尔滨绿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与使用后的各种玻璃输液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混合贮存,共计1.8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关于“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黑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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