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9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个,占40.0%,同比降低10.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降低5.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同比上升。
本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66~3.13之间,水质较好的是河北区、静海区、南开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北辰区、东丽区、津南区;同比变化率在-12.41%~64.37%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西青区、河北区和津南区外,其余13个区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同比恶化程度排前三名的区是北辰区、和平区、宁河区;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64~4.67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武清区、宝坻区、河北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河东区、红桥区、东丽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河北区、西青区、静海区,较差的后三名为北辰区、河东区、东丽区。
按照《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津政办发〔2018〕3号),根据2019年9月份监测结果,各区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河北区、西青区、静海区、宝坻区、南开区、武清区、蓟州区、滨海新区、津南区、宁河区、红桥区、和平区、河西区、东丽区、河东区、北辰区。
对照9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河北区140万元、西青区120万元、静海区100万元、宝坻区80万元、南开区60万元、武清区40万元、蓟州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北辰区140万元、河东区120万元、东丽区100万元、河西区80万元、和平区60万元、红桥区40万元、宁河区2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滨海新区和津南区不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