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固废处理 » 工业固废 » 正文

长春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每件最高奖励3万元

日期:2019-11-26    来源:中国吉林网  作者:曹逸群 李春晖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11/26
09:5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工业固废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违法举报

   日前,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长春市部分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确保及时严厉查处和打击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举报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偷排偷放的;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体行为,造成后果的;擅自调整、停运自动监控设备和弄虚作假的;非法转移、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在接受环境部门督察、监管、取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环境评价、验收过程中使用虚假数据弄虚作假的等十一类环境违法行为之一的,经长春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属实,对被举报对象依法查处后,由长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根据查处结果确定奖励数额,给予一次性税后最低500元人民币,最高1万元人民币奖励。
  “办法”同时规定,无法确定被举报对象的,经查实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非法倾倒的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非法倾倒危险废物1000吨(含)以上的,每件奖励人民币3万元;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含)以上或危险废物100吨至1000吨以下的,每件奖励人民币2万元;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万吨至10万吨以下或危险废物3吨至100吨以下的,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
  “办法”要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人可通过电话(0431-85391087)、电子邮箱(cchbjjbyx@126.com)、来信来访(来信来访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810室)形式进行举报。公民举报的,应当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举报为名,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制造事端的,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