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和促进企业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同时切实扶持全区守法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白云区生态环境分局采取“
以奖代补”的形式,制定印发了《2019年中央财政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
如今白云区生态环境分局兑现诺言,奖励企业约207万元人民币
按照《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白云区对按时完成“一企一方案”治理并符合奖励标准的8家重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VOCs”)企业奖励共约207万元人民币。
什么样的企业能获奖励?
《方案》于2019年11月26日公布,明确了奖励资金的计算方法、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等内容,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VOCs”“一企一方案”整治并提出资金补助申请的省、市、区重点监管企业,均可向区生态环境分局申请奖励。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有恶意违法排污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均不予资金奖励。
对于落实不力、进度不快、效果不好、检查过不了关的企业,同样不予资金奖励。
白云区辖内大型企业基本上都能按法定标准进行排污,此次核查的重点落在辖内的中小企业。
207万元,这样发
经过核实,最终确定8家企业符合奖励标准,全部为中小企业。按照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VOCs治理投入成本40%的比例提取,并依据投入总额进行梯度式奖励。
◆ 治理投入成本100万元以下的,补助最高比例为投资总额的40%;
◆ 100万到1000万之间的,补助最高比例为投资额的30%;
◆ 治理投入成本大于1000万的,补助比例为投资总额的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