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的公示,详情如下:
为加快推进《湖南省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2018-2020年)》实施,强力推进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建设。根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市级环保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4日-3月31日。
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方式:0731-85698050(兼传真)
电子邮箱:trc804@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410014)
附件: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