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4月3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规定 2020年 1月 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可享受国家政策补贴。
分析与判断: :
垃圾发电意见稿发布 ,新增项目将有序开发近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的核心观点有:
1)以 2020年 1月 20日为新老划断的日期,2020年 1月 20日前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为存量项目,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2020年 1月 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的新增项目补贴总额。
2)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需编制本地区省级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简称专项规划)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未纳入专项规划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项目所在省(区、市)负责解决。
3)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拟申请补助资金的新增项目补贴需求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全部机组可在年内完成并网发电。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并网要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审核通过。
4)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各地提出的新增项目补贴需求,按照以收定支、区域统筹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间、全部机组并网时间,以及项目所在省(区、市)上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确定垃圾焚烧发电补贴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和项目清单。
5)自 2021年起,申请补助金需求超过补贴总规模一倍时,启动预警制度,各地应暂缓审批(核准、备案)拟申请补助的新增项目,未开工的暂缓开工建设。
存量项目进补贴无忧,时间划定为 2020年年 11月月 20日前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2年 3月 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 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 0.1元,即“省补”部分;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即“国补”部分。此前纳入“国补”前七批补贴清单的垃圾焚烧项目,均为 2016年 3月前并网项目。此后并网的项目,因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批次一直未更新,“国补”部分迟迟未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现金流。
3月12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 2018年 1月底前完成全部机组并网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可进入首批财政补贴目录,并规定 2020年 6月 30日前,完成首批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并为下一批补贴清单审核发布做好准备,这是一年半之后财政部重启“国补”的审核发放,让运营商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根据《意见稿》规定,2020年 1月 20日前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均为存量项目,可向电网企业申请纳入项目补贴目录,打消了运营商关于新老项目时间划断界限的疑虑,这个时间点之前完成并网的项目,“国补”部分有望能够早日发放到运营商手中。
新增年开发规模将实现以收定支 ,避免一窝蜂上马新项目后的补贴挤兑预计 2020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额度为 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除去新增光伏项目补贴总预算为 15亿元,农林生物质发电规模不确定但大幅增长可能性低,剩下留给风电及生活垃圾焚烧补贴部分金额是充足的。
2021年,光伏、风电新建项目将不需要“国补”全部实现平价上网,农林生物质发电不可能再依靠“国补”实现大规模发展,那么每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将会倾尽全力使得刚需性强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顺利获得补贴。
现在需要关注的后续政策为,“国补”力度是否会减弱的问题。《意见稿》规定采取以收定支、区域统筹的原则,各地报滚动开发规划,国家发改委审核确定下一年度地方的新增装机规模和项目清单,只有进入清单的项目如期投产后才能获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如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纳入专项规划,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项目所在省(区、市)负责解决。
这也能够有效抑制地方政府此前的投资冲动,避免造成重复和浪费投资。同时也能安排 31省市有序错峰投资垃圾焚烧项目,避免一窝蜂上项目后造成补贴的挤兑效应,导致谁都拿不到补贴的情况出现。
投资建议:
2020年 2月初,发改委下发文件要求各省于 2020年 3月31日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截止时间为 2030年,目前各省份已完成此项工作,各省在2020年至 2030年均有大量的垃圾焚烧项目待建待投产。
此类项目运营期收入中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部分,此前只发放了 2016年 3月前并网项目,对于 2020年 1月 20日前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国家已经启动了存量项目进补贴审核工作,项目运营方可向电网企业申请进补贴清单。而对于 2020年 1月 20日后新增并网的项目,国家将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地方的新增装机规模和项目清单(项目需纳入专项规划),有效安排 31省市有序错峰投资垃圾焚烧项目,避免一窝蜂上项目后造成补贴的挤兑效应,导致谁都拿不到补贴的情况出现,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