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按照《商混站、工业企业、砂石建材料堆扬尘污染防治“清零行动”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清零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
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情况,量化考核检查组共检查商混站、工业企业、砂石建材料场堆场255个点位,总平均分95.77分。其中达标企业239个,占总数的93.72%;标杆企业140个,占总数的54.9%;不达标企业16个。全市13个县(市、区)中,乐陵市、禹城市、齐河县平均成绩较好,宁津县、陵城区、临邑县平均成绩较差。德城区、乐陵市、武城县、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达标率为100%,宁津县、庆云县、平原县达标率较低。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各县(市、区)要以这次量化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保持好达标、标杆企业整改效果。对未达标企业要认真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立即落实停产整治要求,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会同纪律监察部门对未达标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一经查实有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