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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抛锚、无证驾船、违规处理垃圾……苏皖两地联合查获多艘长江违法船舶

日期:2020-05-13    来源:荔枝网  作者:许莹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05/1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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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江流域保护 流域违法犯罪打击 流域生态保护

乌江水道位于苏皖交界水域,是连接南京与马鞍山的重要水上通道。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性,单一部门执法存在一定难度。5月11日下午,苏皖两省公安、海事通过党建联盟展开联合行动,对该水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非法抛锚、违反排污规定 多只违法船舶被查

5月11日下午,联合执法队首先就在乌江水道发现了一条非法抛锚的船舶。南京海事局梅山海事处处长高路介绍:“这条船我们在巡逻中发现它违章抛锚,这个地方是航道,是上下游船舶正常通行的地方,是不能够随便抛锚的,会对上下游船舶造成影响。所以我们现在收停该船的证书,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船主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交出相关证书,配合检查。当天,南京和芜湖两地海事部门主要针对内河船只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接收,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所有船舶生活污染物来去都可查。随后,执法人员又登上了第二艘船舶进行检查。

芜湖海事局慈湖海事处处长薛兴云检查发现,船舶的生活污水装置没有排放记录,这违反了船舶污染物排放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

联合执法 让苏皖交界水域"水域有界、安全无界"

接受检查的第三艘船舶,虽然污水排放装置和记录一切正常,但执法人员发现了新的问题。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江宁派出所民警王宁宇发现,船长宋祖至现在考试还有一科没有过,只有二类证书,这辆船是船主等三人从江阴开过来的,但船上三人都没有相应的驾驶证。

而这条船总吨位有2000多吨,按照标准属于一类机动船舶,船长的资质不能驾驶这条船,所以其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应当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航运民警没收了其船舶证件,并传唤三名违法嫌疑人到派出所继续接受调查。下午4点左右,联合执法行动结束。相关部门表示,未来的每个季度,苏皖两省公安、海事部门都会按期举行联合大检查。

南京海事局梅山海事处政委刘涛和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江宁派出所教导员侯永华表示,宁马交界水域党建联盟的成立,主要围绕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从这个着力点治理交界水域原先的三无船舶、非法浮钓以及超载船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党建联盟这种联合执法的形式,把苏皖交界水域最终实现“水域有界、安全无界”,把这块重点水域整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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