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浙江省土壤办发布的《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台州市获2019年度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全省第一。
2019年,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先行先试,“防控治管”四位一体,全面推进先行区建设,努力打赢净土保卫战。截止2019年底,台州市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已完成“土十条”任务81.44%,完成先行区建设任务77.78%;圆满召开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经验交流及现场推进会,《台州市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案例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也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先锋榜和央视《美丽中国》专题片的制作拍摄。2019年,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没有发生因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违法违规的再生利用活动污染严重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没有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没有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1、加快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基本完成99.14万亩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受污染耕地种植利用现状调查和农产品协同调查,初步查明了受污染耕地作物类型、面积、分布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初步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全面完成1104家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企业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纠偏、空间信息整合工作,基本完成186个高关注度地块采样检测,初步摸清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分布及土壤污染风险。
2、加强受污染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市累计完成66个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场地调查,确定污染地块14个。上述14个污染地块中,落实暂不开发利用风险管控措施的8个;完成治理修复工程的3个,治理修复面积30265平方米;正在实施治理修复工程的3个。2019年,全市共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安全利用、用途管制试点项目5个,试点面积8064亩,完成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37个。
3、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发布《2019年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260家,并全部与当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开展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237家,完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企业备案15家、备案储罐111个。完成年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任务,全市共排查重金属重点区域5个、涉重金属企业74家。
4、建立土壤污染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实施《台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转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土壤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台州市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类项目实施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工作的意见(试行)》、《台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指南(试行)》等办法意见,加快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2020年,台州市将认真抓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收官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土十条”和先行区各项目标任务,总结提升工作成果,积极谋划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做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和应用工作。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查明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完成全市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分类管控,完成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任务,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推进重点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建立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5%以上。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规范化管理,强化企业土壤污染全过程监管。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