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日前,青岛市出台《青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监管标准》,对严格环保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明确宣教义务打造环保教育基地等作了明确要求。
《标准》明确了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二英、重金属等污染物必须开展检测并严格达标排放,强化除臭消杀等过程控制要求;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要求全市焚烧厂门口环保显示屏公布烟气排放指标,并通过有关部门网站对焚烧厂主要污染物对外公布,力求通过提高焚烧厂运行透明度,使社会监督更有力。
《标准》要求,焚烧厂应设立环保宣传教育区域及参观通道,接待公众参观学习,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目前,青岛市已建成运行6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0%以上。《标准》的出台,积极回应了市民疑虑,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