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排查和整治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严格源头管控,严厉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近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落实责任分工的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具体划分为今年6月至12月开展排查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2022年巩固提升;并成立了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督办。
《通知》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实施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做了详细部署。列出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加强组织领导7项目标任务;提出了13项重点工作: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四个清单”;督促相关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配合制定并实施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和落实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强化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严格督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按照时序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