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文件和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文件精神,3月31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芜湖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此后在办理环评时,对属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17大类44小类项目,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
《实施方案》实施以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共出具了11份承诺制环评批复件。5月6日,益芜湖众诚禾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到窗口申报“年产50万套一类手术器械项目”,窗口受理人员当即告知办理人,此项目在环评告知承诺制的受理范畴内。企业工作人员听后,按照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当天就拿到了环评批复。而依照正常程序,环评批复的取得须经过收件、预审、受理、批前公示、批准等多个环节,其中单批前公示环节就需要5个工作日。对于一些特定项目,可能还需要组织专家评审,整个流程较为耗时。通过申请“告知承诺制”,企业只需书面承诺能够满足相应环保管理要求,即视为已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从而一次性完成审批,整个办理过程却仅需1天,这充分解了一些企业的燃眉之急。
本次《方案》的出台,有力的推动了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是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转变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能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