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厅〔2020〕27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平台现开设“帮扶案例”栏目,介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帮助企业和地方政府解决环境治理方面问题和困难的典型案例,今天,我们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典型案例第二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汲取相关经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99号)设定目标,到2020年底,在事前监管环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拓展信用报告应用。梧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完善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企业签订《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提升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梧州市已有149家企业主动签署《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
生态环境部门对主动签署《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为“守信”的企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1)申报相关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并符合项目支持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2)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3)支持其参加其他评优评先活动。
对评价结果为“严重失信”的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加强日常环境监管;(2)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3)不授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荣誉称号;(4)不支持其参加其他评优评先活动。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梧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联合奖惩工作要求,将继续积极探索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环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环境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失信,处处受限,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规范和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