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公布,公司之孙公司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龙腾”)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环罚字[2020]800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2020年5月初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中心在常德市嘉山电排口取样检测,该取样监测报告显示嘉山电排口所排废水中甲苯含量超标。2020年11月,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津市开发区涉苯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湖南龙腾在2020年4月底、5月初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发生过甲苯泄露,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湖南龙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湖南龙腾作出罚款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湖南龙腾在2020年4月底、5月初发生甲苯泄露,系当时操作工人在夜间进行甲苯转运时,不慎将甲苯桶翻倒,工人直接用水对洒落的甲苯进行冲洗,冲洗废水经过公司雨水管道排出,因而造成了此次环境污染行为。发现上述情形后,湖南龙腾采取积极措施,立即对厂区外与排口进行封堵清理,在事件发生第二天将污染物全部清理干净。本次违规排放系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并非湖南龙腾主观故意行为,湖南龙腾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并将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罚款。同时,湖南龙腾按照常德生态环境局要求对整个厂区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已在11月10日前完成了整改。此外,公司督促湖南龙腾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和环保责任体系,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从员工环保意识培训教育宣传、环保设施操作技能、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车间现场定期监督检查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全员环保责任意识,不断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推行清洁生产。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内控,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与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此次湖南龙腾涉及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预计对湖南龙腾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