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辽宁省大气污染治理及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据介绍,截至11月15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38微克,同比改善2.6%;优良天数266天,同比增加8天。
近年来,辽宁省生态环境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会同各地、各部门,从控煤、控企、控车船、控尘、控秸秆和联防联控等方面精准施策,狠抓大气污染治理任务落实,辽宁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显著减少。
突出精准治污,辽宁省建立了重污染区管控机制,按照空气质量排名,将21个区域划为重污染区,全面分析污染原因、细化治理措施、严格治理管控,并实行动态更新。省政府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改善不明显的区域采取通报、约谈方式,督促其加大整治力度。目前,21个区域整体改善。
抓住企业排污源头,辽宁省大力实施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占全省钢铁产能90%以上的钢铁企业均制订了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已完成16项改造工程。同时,整治“散乱污”企业和工业炉窑,共排查工业炉窑8000多台。针对菱镁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关停111家,停产整改94家,推进企业达标588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攻坚行动,排查确定650家重点管控企业、48个工业园区和7个产业集群清单,进行集中整治。
同时,辽宁省以淘汰燃煤小锅炉、机动车治理、秸秆禁烧为抓手,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省已累计拆除燃煤锅炉2.1万台,城市建成区20吨及以下,县城和工业园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已基本淘汰。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淘汰老旧车10.5万辆,通过联合执法有效地遏制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现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控秸秆焚烧。
此外,辽宁省加强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力度,修订了《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对流程,明确了省、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组织各市优化应急减排清单,对39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理,避免了重污染天气应对的“一刀切”。
“今冬明春,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宝生表示,下一步将聚焦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加大人防、技防帮扶力度,让群众享受更多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