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2021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已提前下达至各市、县(市)。
据了解,2021年提前下达补助总额为20亿5900万,共分为重点生态县域补助、总干渠沿线引导性补助和禁止开发区域补助三类,此款列入2021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各市、县(市)需按照有关规定,将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2021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将资金重点用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扶贫的支持力度,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同时,南水北调水源地和沿线各县市要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两厂(场)正常运营的支持力度,切实保证调水水质。禁止开发区所在市县管理机构要将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