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中国企业必须加大包括“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开发及全方位能源国际合作力度。在新格局下,新能源国际合作必须将碳中和理念和行动植入自身的工作体系,以此造福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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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南亚新能源国际合作,以碳中和理念,指引光伏国际产能合作为重点的新能源国际合作,推动东南亚中企20GW+光伏产能低碳生产、智能制造,促进风电、光伏、生物质、地热等能源的可持续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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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美地区,要积极推动碳中和指引与中拉新能源合作,将中拉新能源开发生态体系建设与碳减排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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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要加大碳中和指引以中欧海上风电为重点的国际合作,积极探索拓宽与英国、德国、荷兰、法国等国家碳中和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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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亚及非洲地区,以碳中和为指引,进一步加大中亚、中非可再生能源合作比重,稳步推进新能源全产业链效率提升、节能减排、用能电气化替代,加快终端用能零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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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助力构建碳中和指引下的中国国际新能源合作体系,以可再生能源为重点,促进人类社会低碳转型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