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丽浙江建设大大提升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美丽大花园已成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靓丽名片。如何更进一步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这场持久战?1月7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签署了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达成战略合作。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记者在签约仪式现场了解到,签约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将共同支持清新空气、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清洁土壤和无废城市建设等行动过程中卡脖子生态环境问题的科技研发,加快以“城市大脑”为标志的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管理及数字环保领域掌握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方法,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方敏表示:“我们将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科技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实现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新的突破。”
“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把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作为首位战略,打造三大科创高地是当前必须抓牢的第一项战略抓手,科技创新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殷切期望。”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何杏仁说。
据悉,浙江省生态环境科技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主要内容是,力争开展30项以上生态环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10项以上地方环境标准制修订研究,打造和提升一批环保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和扶持环保产业集聚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不同领域的环保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在核心技术研发、创新载体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实现突破和增强,确保在“十四五”时期,省生态环境系统科研单位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30%以上。
完善科创平台体系
助力环保产业创新
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上,双方将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提升科研基础能力。在生态环境大数据、新型污染物监控预警、海洋污染防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和5G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等领域,积极谋划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鼓励企业牵头组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联合体,对现有的部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进行优化提升,开展体制机制和治理模式创新,推动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支持申报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在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浙江省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上,双方将共同为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打好基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化应用推广和规范化管理。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聚焦攻克关键技术
展开科研项目研究
在碳中和、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智能预警及溯源、数字环保等领域,双方将整合资源,攻克一批关键技术。未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将有2项择优委托项目,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审论证后将优先予以立项支持。
此外,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将支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政策和支撑技术等政策研究;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体系、地方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和环境管理规范体系等标准研究;重大政策环境绩效评价与模拟研究,并在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由生态环境系统内单位自筹资金、自主管理的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后,也将给予立项支持。
激发环保科技创新活力
杰出工作者将获得补助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内的创活力,离不开一支强大的人才队伍。
未来,能够引领学术前沿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以及具有较强凝聚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学术创新人才,将在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浙江省万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等方面得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共同支持。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相应的研发经费用于院士工作站、领军人物工作室组建和承担科研任务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对入选人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经费补助。双方将共同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环保科技青年工作者申报省杰青项目,支持探索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励等创新政策试点,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据介绍,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积还将极推荐省内先进成熟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和权威专家进入各类科技成果库、专家库,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方面,鼓励环保产业加快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引导集聚与创新,打造以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特征的浙江省环保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