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简称“上海铁检院”)会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会签《关于加强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协作工作备忘录》,并与农委执法总队就加强协作建立机制,保障长江流域上海段禁捕工作顺利实施。随后召开第一次加强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联席会议,五家单位交流了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五方签订的《工作备忘录》明确:完善常态联系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由各单位联络员负责定期日常联系;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建立禁渔联合执法以及联动执法机制,定期在长江上海段重点水域、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区域,开展禁渔、“清船”“清网”“清江”等联合执法行动,严管重罚,形成威慑效应,确保禁捕工作取得实效;完善办案协作机制,就重大案件定期会商、沟通,并共享本市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主要业务数据及办案情况;建立咨询宣传机制,各单位发挥专业所长为非法捕捞案件办理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或证据指引等支持,并进行联合法治宣传,确保法治宣传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建立培训交流机制,通过各单位人员交叉培训、互派业务骨干集中授课、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并建立专家人才库,为该类案件的办理提供智力支持,共同推进解决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大对破坏长江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自2016年集中管辖上海市破坏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以来,上海铁检院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长江流域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惩治了一批破坏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犯罪,一起案件入选高检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该院负责人表示,将与各方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协作,坚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信息共享、高效联动的原则,形成执法司法打击合力,严厉惩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