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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守护长江 系统治理船舶污染

日期:2021-03-02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阮瑞文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3/0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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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江流域保护 船舶污染 长江生态环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开创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为长江水上最大的一支执法力量,长江海事部门将以长江保护法为准绳,坚决捍卫美丽长江,系统治理船舶污染,坚定不移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从全局高度领会长江保护法重大意义

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共抓长江大保护和推进大江大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长江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标志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流域面积占全国近五分之一,具有完备的自然生态系统、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全国三分之一的水资源、五分之三的水能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长江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举足轻重。制定长江保护法这样一部专门法,有利于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地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绵延后世,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标志性成果。

出台长江保护法是开启长江保护发展新征程的里程碑事件。“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长江保护法着眼长江流域的整体性、系统性、完整性特征和突出性问题,建立了一系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硬约束机制与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与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战略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转化为保护长江的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开创性地构建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法治框架,使共抓大保护这条底线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长江大保护实现了由治标向治本、由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的跨越发展,是长江保护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上的重大成果。

长江保护法是大江大河系统治理的中国方案。大江大河流域向来是世界文明的发祥地,是经济发展中心所在。长江是亚洲第一长河和世界第三大河,长江生态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需要全球保护的35个生态区之一。长江生态保护、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对中国对世界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填补了我国流域立法的空白,为今后黄河等流域立法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也为世界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卓越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用系统观念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实践

长江生态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类要素紧密联系,长江海事部门贯彻长江保护法,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考虑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航运要素,遵循“依法保护、标准先行、科技支撑、严格监管、系统治理”的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总体思路,打好“四大攻坚战”,交出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长江保护海事答卷。

船岸联动,打好“碧水保护”攻坚战。积极探索符合长江航运特色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重庆方案。在长江全流域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严格全过程闭环监管。推动动态更新完善《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载运高风险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监管,严防船舶污染长江水域事故。加快推动船岸防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船舶安装使用船舶污染物贮存设施设备,推动长江沿线港口污染物转岸码头、船舶洗舱站、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

疏堵并重,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严格执行长江干线船舶大气排放控制区标准,强化监管,加大燃油检测抽查力度,严禁超标燃油使用。严格落实载运散发粉尘货物船舶封舱管理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大气。推广应用船舶清洁能源,支持LNG、纯电动等绿色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推动LNG加注站和码头岸电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船舶节能减排,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防治结合,打好“生态卫护”攻坚战。配合做好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禁止航行区域和限制航行区域划定,强化日常监管,统筹优化调整船舶横驶区、停泊区等通航功能水域,科学规划长江干线“生态航路”。推动划定长江岸线保护范围,深化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两非”治理,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全力推进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跨部门联合巡查,帮扶退捕渔民技能培训,助力转岗船员再就业。

多措并举,打好“宁静守护”攻坚战。推进沿江城镇港区、人口居住密集区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船舶作业管制措施,对噪声较大的船舶水上施工作业实施分时、限时管控,降低噪声污染。深入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船舶非法占用频道、使用大功率电台、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

当好捍卫者监管者推动者守护母亲河

长江海事部门拥有5000多名执法人员,是长江水上最大的一支行政执法队伍,是长江水域海事管理机构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将坚决当好美丽长江建设的捍卫者、监管者、推动者。

算好“生态账”,做美丽长江捍卫者。长江生态保护与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的国之大者。长江海事部门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肩负起捍卫美丽长江的历史使命。在海事行政执法中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以安全和船舶防污为中心,立规矩、下禁令、设禁区,把保护母亲河作为第一位任务,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当好“铁包公”,做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长江海事部门将始终按照交通运输部党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要求,大力打造“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长江海事铁军;充分运用北斗、5G、云计算等前沿技术,逐步实现长江船舶污染“实时自动监测、远程智能遥感、精准快速反应、科学智慧监管”;坚持最严格的监管就是最优质的服务,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履行好行业监督责任,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践行“让航行更安全、让长江更清洁”职责使命。

壮大“朋友圈”,做共抓大保护推动者。长江大保护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省市、多支执法队伍,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长江海事部门将积极与流域管理单位签订双边、多边战略合作协议,协商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的综合协调机制、涉水管理协作机制、流域信息共享机制、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案件通报移交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加快构建“一盘棋规划、一体化治理、一条龙服务”的治理格局,凝聚起长江保护最强合力。

长江大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长江海事部门将扛责在肩,奋斗奋进,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以良法善治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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