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企业是否做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码头泊位配备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是否规范?8月29日,市交通运输局、江阴海事局联合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实现污染物“交接转处”全流程闭环管理。
船舶污染治理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天,执法人员来到江阴新西港物流有限公司、江苏长宏国际港口有限公司4号码头、江阴港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江阴市长洋贸易有限公司等地,重点检查港口船舶污染物设施配备、使用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码头在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上还不够完善,比如船舶生活垃圾接收点未注明转运单位和所在港口企业的联系方式、污水收集车上可扫码交接的二维码缺失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督促相关单位把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管,通过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江阴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赵二军告诉记者。检查现场,执法人员还随机抽查了到港船舶“船E行”软件使用情况,核查了部分船舶生活污水直排管路是否按要求铅封或盲断,并通过宣传引导,增强港航从业人员的防污染责任意识。
据介绍,江阴将持续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化船港联动、江河并举、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严厉打击港口船舶防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为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