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经环表审〔2026〕1号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关于对《河南城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2000吨
餐厨垃圾项目》的批复
河南城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刘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410350000003512410490)主持编制的《河南城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2000吨餐厨垃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位于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纬路与鸿达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的经纬路路南垃圾中转站院内的房屋1号厂房,建设年处理12000吨餐厨垃圾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收料仓上方设置集气罩, 挤压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油水分离罐、发酵酶解罐、螯合乳化罐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生产车间设置集气装置,保持微负压状态,污水处理站密闭,负压抽风。废气经收集后由生物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NH3有组织排放速率4.9kg/h、H2S有组织排放速率0.33kg/h 、有组织臭气浓度2000的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12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80mg/m3、去除效率7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30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东大沙河。
3、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执行,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0432t/a、COD0.0511t/a、NH3-N0.0026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1月14日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