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转的基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对此十分关注,今年两会,他带来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化”等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 姜卫东
近年来,我国积极尝试和探索垃圾分类收集,很多城市根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等原则,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一些地方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新时尚”。但是姜卫东认为,目前垃圾分类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的现象。
在调研走访中,姜卫东着力探究目前影响垃圾分类成效不明显的因素。他认为,个别地方没有建立起前期分类收集、后期分类处理的业务流程,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装备条件不足,打击了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自国家实施垃圾分类以来,各地纷纷着手建设干垃圾、湿垃圾(厨余和餐厨)处理厂。但由于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资源不足,处理能力有限,不能完全将地方湿垃圾处理完毕,导致部分湿垃圾在源头分开后末端又混合的现象。
对于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姜卫东在当地进行了充分调研。他关注到,当前,针对可回收垃圾的智能回收系统相对较少,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目前主要是依靠民间废品收购自行处理。这种方式会导致可回收垃圾中纸类、纺织物类、金属、饮料瓶及玻璃等无法有效分类利用,而对农村地区废品回收机构的管理又相对缺失,缺乏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和组织。
为此,姜卫东建议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化:
加强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流程研究,强化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创新研究,按计划逐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全过程的组织管理流程和装备条件,避免“一阵风”和“一刀切”。合理疏导可回收资源垃圾收集,集中分类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稳步推进实施,将垃圾分类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现垃圾分类规范化。
针对农村地区,可以采用环卫体系兼容废品回收业务,设立村级废品回收点,由指定保洁员或村民担任回收员,公司统一制定回收分类标准及回收价格,由乡镇项目部安排车辆定期到村收运。同时,设立乡镇废品回收分拣中心。在乡镇或相邻乡镇设立一处集中分拣中心,定期到村级回收点收运,按照规范标准进行二次价值分拣,有利于废品价值最大化。在此基础上,成立具有资质的县级废品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