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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增至20万!江西省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日期:2021-04-29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4/2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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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违法 环境保护 环境违法举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对原有环境违法举报制度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

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举报方式,并区分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举报情形分为一般举报事项及重大举报事项;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及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同时加大了重奖举报奖励标准,奖励上限大幅度提高,最高奖励金额从10万增加至20万;规定属于重大举报事项的、举报时为被举报对象在职工作人员的,按奖励标准的200%确定奖励金额。

新《办法》进一步优化了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资金的手续流程;加强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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