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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深化济宁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日期:2021-07-01    来源:江苏学习平台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7/0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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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整治 环境治理 环境优化

6月3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张福民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艳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主持人

黄广灿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对外传播科科长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有关情况

近年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坚持工作干在实处,服务走在前列,持续推进电子交易系统融合提升,不断优化交易流程,降低投标成本,提升服务水平。自2019年牵头我市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以来,重点在“网上办、减环节、减成本、优服务”等四个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提升市场交易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了“交易全程电子化、交易服务便捷化、交易行为规范化、交易流程标准化”。 在2020年度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中心与市住建局共同牵头、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配合的招标投标指标获评优秀档次,尤其在改革政策落地实施效果和市场主体满意度方面评价较高。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融合提升,全面推行交易事项“网上办”

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横向涵盖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土资源、国有产权、医疗器械等所有交易项目,纵向贯通县市区子网站,完成与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公告、公示信息即时推送;二是在各交易领域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模式,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实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评标时远程解密、唱标单远程展示、评审系数随机抽取、开标结果在线确认、远程询标互动、开标过程在线同步观看等功能;三是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招标项目备案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开评标、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数据跑路代替人工跑路。全面启用各交易主体电子签章,进一步提高交易主体便捷度;四是CA数字证书跨平台、跨区域、跨部门互认。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的CA数字证书对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实现CA证书全省跨平台、跨区域互认通用。深化“一网三平台”功能,推进监管平台、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对接,实现CA证书跨部门互认;五是上线运行济宁“云视通”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平台,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见证服务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由传统“人工见证”向“数字见证”的转型升级,有效发挥见证服务“传感器”和“报警器”作用;六是市与县、县与县之间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发专家就近参评协调系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场地预约、专家就近选择评标地点、评标专家共享、远程调控;七是不断丰富交易系统功能模块。研发电子投标文件上传IP与MAC地址双比对、电子清标、暗标错位评审、专家打分预警等功能模块,助力专家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发现围标串标的“蛛丝马迹”;八是督促行政监督部门建设监管平台。并与交易平台、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实时推送、数据实时保存,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九是推进招标投标服务事项部门协同“线上”办理。行政监督部门线上完成招标备案和信息反馈后,招标备案信息在线流转至交易平台,实现网上办理进场登记、网上预约开评标场地、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全面实行招投标事项全程网办。

整合优化,实现交易流程“减环节”

一是推行招标信息自动发布。取消招标文件备案、查验环节,简化发布流程,招标信息由招标人自行发布,并对招标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二是优化招标项目备案登记。通过信息共享、自助在线填报等方式,在线完成招标项目备案登记,大幅提高招标项目备案登记效率;三是优化区级交易项目。整合市、区两级交易平台部分环节,统一调整至各区分中心线上办理,市中心做好业务指导及场地、设施和技术保障,招标效率和交易便捷度得到有效提升。

降费提效,助力交易主体“减成本”

一是降低投标企业直接投标成本。2017年取消进场交易服务费,2020年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今年6月又取消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费用;二是拓展投标保证交纳形式,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明确投标企业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不再限定现金形式,极大减轻了投标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招标采购+金融服务”优势,开发上线电子保函系统,实现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对接,为投标企业提供在线金融服务,免去了投标企业办理纸制保函的奔波。以工程建设招投标为例,截至目前,保函缴纳次数占比48%,金额占比46%,直接为投标企业节约现金占压约1.94亿元;三是升级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分节点加快以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动化退付效率,建立投标保证金退付预警机制,确保每笔保证金及时退付;四是履约保证金差异化提交。督促各行政监督部门将履约保证金交纳和信用管理挂钩,实现根据投标企业诚信情况差异化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降低交纳比例,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主动作为,推进交易平台“优服务”

一是发布涉企保证金操作指引。督促金融监管机构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制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操作指引,并在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对外公布;二是建立重点项目全程精细化服务长效机制。制定《服务重点项目实施办法》及配套服务手册、调查问卷,建立标前主动对接、标中精细服务、标后跟进回访的长效机制,规范、提升服务,提高招标保障;三是实现“电影院选座式”交易场地远程自助预约。创新预约系统“日历式”信息展示界面,促进预约准确性、透明度和均衡化提升。优化系统易用性和界面友好性,支持场地预约变更申请、自定义时间段预约情况查询;四是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开通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以意见建议倒逼改革,以问题牵引方向,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

今年,中心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将与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密切配合,继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推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经过前期的系统调试,交易系统已经与省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实现对接,现正加快与省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和专家云签章进行对接;

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督促行政监督部门做好信用信息管理、维护工作。

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一是上线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掌上办APP。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将CA数字证书融入手机客户端,将公共资源交易从电脑端升级到移动端,实现移动端登陆交易系统、电子签名、加解密招投标文件等功能,减轻企业负担,实现“零跑腿、掌上办、随时办”;二是优化场景集成服务。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制订最优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推进事项集成办理;三是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全面汇集、深度分析,动态反映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运行状况、相关市场主体业绩和信用情况等。定期出具数据分析报告,为政府、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定期分析企业业绩、各类项目交易情况、市场价格走向等,为招标人、投标企业、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提供数据服务;四是开发电子档案自动归档管理系统。研发集电子文件形成、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三合一”的全程管理系统,促进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业务、技术和数据的深度融合,完成多类业务数据的电子化即时建档、存档、归档,实现档案无纸化、归档自动化、保管电子化、利用网络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有关情况

近年来,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积极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在扩大平台交易范围、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创新交易监管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

一是制定完善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起草印发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济政字〔2021〕5号)。鼓励目录外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平台交易。明确了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二是严格规范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加强有关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三是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组织开展我市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工作,今年以来梳理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制度规则42件,汇总形成了文件目录,在发改委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窗进行公开。

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一是推进平台电子化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增加交易透明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印发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济发改公管〔2020〕291号),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领域的40个具体公开事项。三是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完善评标评审专家违规投诉清退机制,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已对5名违规评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并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一是持续开展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宁市2021年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发改公管〔2021〕143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二是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和第三方评议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评价机制,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提升服务质量,以评价倒逼改革,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以清单形式列明投诉处理职责分工,避免重复受理或相互推诿。目前,文件正在征求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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