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德城分局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执法大队、大气科业务骨干对辖区内的涉VOCs企业进行现场排查。
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是否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应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并安装废气收集设施,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通过三方面的检查,企业基本都能按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优化VOCs治理工艺,加强运营管理和维护,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规程和台账等日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