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合理使用能源,现通报重点用能单位2020年能源审计情况,并下达2021年能源审计计划。
一、2020年能源审计情况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报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能源审计情况和下达2020年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各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推动区内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在计划内的124家单位中,有99家单位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能源审计报告,20家单位由区节能主管部门出具了因客观原因未实施能源审计的确认意见,5家单位未按要求实施能源审计。另有15家计划外单位提交了能源审计报告,其中,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单位5家,自愿实施能源审计单位10家。
已提交能源审计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应积极落实能源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在1个能源审计周期(3年)内,向区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区节能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对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能源审计实施情况作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考核和节能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
对未按要求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由区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六十二条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2021年能源审计计划
天津市202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共387家,其中142家应开展能源审计(附件2)。
1.区节能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区计划内单位,组织实施能源审计。
2.计划内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2019)和《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2021年版)》(附件3),以2020年为审计期,实施能源审计,必要时进行能源效率检测,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区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能源审计报告。
3.区节能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和深度符合要求,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本区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4.计划内单位因破产、兼并、改组改制以及生产规模、能源消耗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不具备或暂不具备能源审计条件的,须向区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区节能主管部门核实后,将确认意见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5.因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被节能主管部门责令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延阳 姜辉 ;联系电话:23142207)
附件:
2020年能源审计计划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区 |
1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2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3 | 天津天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4 |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5 | 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6 | 天津三星LED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7 |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8 |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9 | 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0 | 天津平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1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2 | 天津市金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3 | 迪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4 | 天津杰士电池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区 |
2021年能源审计计划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2 |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3 |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4 |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5 |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6 | 邦基正大(天津)粮油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7 | 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8 | 欧文斯科宁(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9 | 天津不二蛋白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0 | 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滨海新区 |
11 |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 滨海新区 | 12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13 |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15 | 天津市飞龙制管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6 | 天津市亚东化工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2021年版)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2 |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3 |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4 |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5 |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6 | 邦基正大(天津)粮油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7 | 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8 | 欧文斯科宁(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9 | 天津不二蛋白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0 | 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滨海新区 |
11 |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 滨海新区 | 12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13 |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区 |
15 | 天津市飞龙制管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16 | 天津市亚东化工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一、提交符合要求的能源审计报告的单位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审计期 | 能源审计报告 | 其中 | 措施预计 | 措施实施后 | 备注 | |
提出节能措施(项) | 投资额 | 预计年节能量 | (计划内/计划外) | |||||
管理节能 | 技术节能 | (万元) | (吨标准煤) | |||||
措施(项) | 措施(项) | |||||||
1 | ||||||||
…… | ||||||||
二、有正当理由未实施能源审计的单位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未实施原因 | ||||||
三、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能源审计的单位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