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4年11月25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公布的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10余年来,对济南市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的管理监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随着济南市新型墙材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持续开展,墙体材料产品的研发和建筑节能市场需求已经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化,新产品、新技术也层出不穷,《济南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中提及的产品名称和应用等很多内容,已不再适用济南市实际情况。
同时,省、市出台与之相关的政策也在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不断更新,2012年11月29日《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更符合各地市实际发展情况,已涵盖《条例》内容并进行了更加全面详细规定,因此,《条例》已无必要继续执行,建议废止。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