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1〕155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单位于2021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行政许可申请,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予以受理(项目编号:sz2021-093)。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如下:
一、你单位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材料齐全,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同意许可。
二、许可有效期为5年(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 10日),许可证编号:防排水字第2021034 号。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