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省市文件部署,深刻认识长江禁渔的长期性、重要性,切实加强全县“长江禁捕”工作扎实推进,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蓬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会议。各大中型餐饮、鱼类经营单位负责人、沿江流域鱼类经营主体、相关股所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蓬安县市场监管局对“八个严禁”和“长江禁捕”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读。一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二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三是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四是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五是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六是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七是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八是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食品经营主体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各监管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违反“八个禁止”的市场主体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引导社会共治,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长江禁捕相关工作要求,彻底整治市场餐厅售卖野生鱼问题,以市场“禁售”推动长江“禁捕”,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市场主体要做到思想不抵触、市场不售卖、餐厅不经营、宣传不假打、执法不打折“五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