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炎陵县船形乡同睦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正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炎陵县船形乡同睦村景州组。项目总占地面积14600m2(约合22亩),其中原料库800m2(采用钢架顶棚及四周围挡密闭,地面水泥硬化)、成品库700m2(顶棚和四周围挡,地面水泥硬化)、生产区900m2(采用钢架顶棚及四周围挡密闭,地面水泥硬化)、污水处理区650m2、污泥处理区200m2和污泥暂存区300m2(顶棚和四周围挡,地面水泥硬化),办公生活区200m2( 2F活动板房),其余为道路、绿化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场地内分区建设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和办公生活区等主辅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污泥处理和暂存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回收利用约5.8万吨建筑垃圾,年产碎石骨料3万吨,机制砂2万吨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 |
营运期: |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经分别采取原料库设置顶棚及围挡密闭,库内装卸作业区进行喷雾洒水,在原料库四周设置洒水喷淋装置;生产区设置钢架顶棚和四周围挡密闭,采用湿式破碎、筛分工艺,在进料斗上方、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安装洒水喷淋装置;运输过程中厂区及连接村道道路水泥硬化,并定期清扫、喷雾洒水抑尘,原料、产品和污泥运输过程中采取遮挡措施,车箱加盖蓬布,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等措施后,粉尘场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 |
2、废水:本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经收集后引入污水收集池,洗砂等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收集作为绿化或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 |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将建设雨水收集沟及初期雨水池,雨水沟与初期雨水池相连,收集的初期雨水经简易沉淀后,接入清水池内,作为项目生产补充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 |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等,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并采取合理布局、综合消声、隔声措施;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钢筋和木材、少量废机油及以及生活垃圾等。污泥暂存区采用钢架顶棚和四周围挡;地面水泥硬化,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压滤后污泥经密闭车辆运至当地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的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区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经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少量固废对周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