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祖杰、何金清,副市长郑瑞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郭雄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仙游县政府有关领导等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宋群胜主持。
《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该条例是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收官之作”,共7章52条,分为总则、流域规划与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会上,郑祖杰表示,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的扎实举措,是积极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的有力实践,也是切实推进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的迫切需要。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要强化担当作为,保持实干之志;要用好监督权力,推动条例实施。
对于我市如何推进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工作,郑瑞锦表示,计划用15年左右时间,投入约352.5亿元,重点围绕“一湾两洋、三区七廊”,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防洪(潮)治涝提升、供水骨干网络提升、宁海闸、水文化景观提升、智慧流域建设“六大工程”,推进美丽河湖、节水减排样板、流域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三大行动”,实现全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比翼齐飞。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优生态”中心任务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有助于巩固生态文明的“木兰溪”样本,为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提供有力生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