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出台《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的全面实施,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投入,确保实现广西“十四五”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方案》梳理出适宜采用PPP模式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此外,《方案》明确加大财政支持。采用PPP模式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优先通过安排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等方式予以支持。一是建设期补助。对按计划开工且施工进展正常的项目,自治区给予项目建设期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概算金额的2%。建设期补助截止时间为2025年,在建设期分年度补贴到位。二是运营期补助。对按计划投入运营的项目,自治区给予项目运营期补助,单个项目单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决算金额的2%。运营期补助截止时间为2035年,自项目进入运营期起连续补贴最多10年。三是目标任务完成奖补。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建设期内,每年对项目建设进度快的设区市给予适当奖励(资金来源于每年建设期补助总额)。四是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对于采取PPP模式实施的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如符合中央、自治区其他财政补助资金要求,按标准照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