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近日出台的《贵阳贵安农村“治垃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贵阳市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农村外运处理垃圾减量至5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全覆盖。2023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农村外运垃圾减量80%,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的质量。
据介绍,贵阳市委、市政府把农村“五治”工作作为保障农村民生工作的关键,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好转,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按照相关部署要求,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出台《方案》,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建立“市统筹、县为主、镇负责、村实施”的责任体系,以“干湿分类”为基础,采取“五点减量法”,即“煤渣灰土埋一点、可腐垃圾沤一点、可回收物卖一点、有害垃圾收一点、其他垃圾运一点”,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处理,减少外运处置量,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为此,贵阳市将通过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机制等工作措施,开展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在湿垃圾的处理上,农户产生的厨余垃圾、果皮、树叶、畜禽粪便等可腐垃圾,通过喂养畜禽或沤肥还田;红白喜事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实施专门收运处置。在干垃圾处理上,农户家中产生的煤渣、灰土等自行就近用于房前屋后填坑补路,乡场、村寨的灰土、砂石,用于填埋修路覆盖层原料,就近利用;农户收储的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按照“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建立回收网络进行收运;白色垃圾、包装盒及一次性餐盒等其它垃圾在村收集点集中后,通过现有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行处置。
同时,贵阳市还将在农村公共区域及人流集中的集镇,以干、湿垃圾分类为主设置收集容器(收集箱及收集桶等),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建筑垃圾村临时堆存点,适时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置;依托供销社回收站点、村小卖部、小型超市、农村电商小屋等,按照一个村庄1—2个的标准,设置收储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完善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集点设置,根据实际需求撤桶并点,规范设置其他垃圾收集点;在有条件的村庄,如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堆肥间、沼气池、乳化池等,建立试点推广。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职能部门将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做好农村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可腐垃圾及煤渣、灰土就地利用,规范管理回填点、堆肥点,督促乡镇、村委会建立村级设施管理机制;商务部门、供销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规范设置村级收集点、乡镇收集站,利用流动回收车等定期收集农村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依托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农村有害垃圾回收,采取物品兑换激励机制试点。
此外,《方案》还要求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乡镇负责对村级清扫保洁及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考评,指导村委会规范可腐垃圾及惰性垃圾堆肥、回填,设立村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赶集前后环境卫生保洁;村委会具体负责本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乡镇按照50—100户配置1—2人的标准配备村级保洁员,对村内红白喜事产生的垃圾进行管理;保洁员负责收集清运垃圾并履行垃圾分类监督员职责,督促引导村民履行卫生包保和垃圾分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