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长江委组织编制的新一批14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中的綦江、御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获水利部批复。方案获批对促进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规范用水秩序,强化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和断面下泄流量(水量)管理,保障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批复要求,綦江、御临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流域内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不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要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利工程调度,确保主要断面控制指标满足要求,保障流域各方用水需求;长江委要组织制定綦江、御临河流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量分配是水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截至2022年1月,长江委组织开展了2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其中已获批复11条,其余12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均已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查。下一步,长江委将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流域重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